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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快讯]宏昌电子:宏昌电子关于相关主体出具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

来源:  2022-12-30 18:30:46


(相关资料图)

CFi.CN讯:根据《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》的要求,现将公司股东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TD.、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、聚丰投资有限公司(NEWFAME INVESTMENT LIMITED)、

CRESCENT UNION LIMITED出具的承诺函予以公告。承诺的具体内容如下: 1、自发行人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,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;

2、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6个月内,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,亦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(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、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)的计划。

3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(如有)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,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(如有)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,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。